寧夏大學新華學院2022年??粕究普猩鲁?/h1>
院校招生辦公室
寧夏大學新華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,由寧夏大學主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。
為保障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,提高生源質量,維護學院、考生的合法權益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以及《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普通高等教育高職(專科)升本科招生工作實施方案(修訂)》有關規(guī)定,結合寧夏大學新華學院2022年專科升本科(以下簡稱“專升本”)招生工作實際,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條? 學院名稱:寧夏大學新華學院
第二條?院校代碼:13325
第三條?學院地址:寧夏銀川市西夏區(qū)賀蘭山西路686號
第四條? 辦學層次:全日制普通本科
第五條? 辦學類型:獨立學院
第六條? 招生原則:依據《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普通高等教育高職(??疲┥究普猩ぷ鲗嵤┓桨福ㄐ抻啠?span lang="zh-CN">、《自治區(qū)教育廳、自治區(qū)退役軍人事務廳<關于做好2022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招生工作>的通知》有關規(guī)定,招生工作按照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及全面考核、綜合評價、擇優(yōu)錄取的原則進行。
第七條?學院所有招生專業(yè)男、女考生均可報考,比例不限。
第八條?錄取規(guī)則
(一)調閱檔案比例。按照寧夏教育考試院確定的投檔比例調檔。
(二)錄取原則。根據考生志愿投檔情況,將同一專業(yè)考生按總分(專升本文化課總分與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)從高分到低分排序,總分相同時則再按單科順序及成績排序。文史類單科順序為大學語文、大學英語;理工類單科順序為高等數學、大學英語。
(三)對符合規(guī)定的加分或降分進檔考生,按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(四)錄取的考生在入學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(guī)定進行復查,經復查發(fā)現不符合招生條件或違規(guī)的考生,將取消入學資格。
(五)凡被學院錄取的考生,由學院寄發(fā)錄取通知書,并在學院招生網站公布錄取結果。所有被錄取的考生由寧夏招生主管部門按程序在當地媒體進行公布。
第九條? 身體健康要求:考生身體要求按照教育部、衛(wèi)生部、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(fā)的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執(zhí)行。
第十條?學院專升本招生計劃、專業(yè)基礎課信息通過學院網站、學院官方微信平臺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,2022年學院專升本招生專業(yè)信息如下表所示:
專業(yè)名稱 |
專業(yè)類別 |
專業(yè)基礎課目錄 |
新聞學 |
文史類 |
新聞學理論、漢語寫作 |
英語 |
文史類 |
綜合英語、翻譯寫作 |
學前教育 |
文史類 理工類 |
學前教育學、學前心理學 |
工商管理 |
文史類 理工類 |
管理學、市場營銷 |
舞蹈表演 |
文史類 |
中國古典舞基礎訓練、中國民族民間舞 |
土木工程 |
理工類 |
工程制圖、建筑施工技術 |
機械工程 |
理工類 |
自控原理、機械設計基礎 |
工程管理 |
理工類 |
建筑工程預算與報價、建筑施工技術 |
化學工程與工藝 |
理工類 |
有機化學、無機化學 |
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|
理工類 |
電路分析基礎、自動化原理 |
電子信息工程 |
理工類 |
電路分析、數字電子技術 |
注:最終招生計劃數及專業(yè)基礎課目錄以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。
第十一條? 學院招生工作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,由其下設的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。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承擔招生工作。
第十二條? 學院設有綜合獎學金,獎金額度為500元-1500元不等,專門用于獎勵在校學習期間成績特別突出的學生。在校學生可依照國家相關政策申請享受國家獎學金(標準:每生每學年8000元)和國家勵志獎學金(標準:每生每學年5000元)。
第十三條? 學院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的機會。在校學生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,可依照國家相關政策申請享受每學年2000元-5000元的國家助學金。
第十四條? 學生入學后,修完教學計劃規(guī)定的全部課程,經審核合格者,頒發(fā)寧夏大學新華學院畢業(yè)證書。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》和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學位委員會有關要求,符合《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學士學位授予管理辦法》規(guī)定者,授予學士學位,頒發(fā)證書。
第十五條? 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按寧夏回族自治區(qū)物價局報備的相關專業(yè)收費標準執(zhí)行,文、理工科15000-16000元/學年;藝術類:20000元/學年。住宿費800-2000元/學年。
第十六條? 本章程適用于國家普通高校高職(??疲┥究普猩媱澋谋究普猩ぷ鳌?/p>
第十七條?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或各省、市、自治區(qū)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規(guī)定不一致之處,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規(guī)定為準。
第十八條? 本章程未盡事宜,由寧夏大學新華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第十九條? 咨詢聯系方式
學院招生咨詢電話:0951-2062629;0951-2062548
學院招生傳真:0951-2062548
監(jiān)督舉報電話:0951-2043180
學院網址:http://www.nxxhxy.com
招生工作辦公室
2022年6月12日